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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岭南大

    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玉林市一环西路56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16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6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桂玉交运政罚〔2021〕167号 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杨家萌、唐旭龙在玉林市民主北路路段检查发现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职工雷财志驾驶车牌号为桂K-A5355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经执法人员杨家萌、唐旭龙调查取证,该车经营范围是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核定运行线路是玉林至兴业旺里(县际班车),核定起、讫地客运站点是玉林市西环汽车客运站、旺里,核定途经线路是卖酒、小平山,核定停靠站点是卖酒、小平山,玉林市民主北路路段不是该客车批准的停靠站点,违规上客1人。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涉案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线路牌复印件、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复印件、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各1份、相片1份。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桂K-A5355)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2021年12月23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2.2021年12月28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违法行为人和案件相关法律事实。3.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桂K-A5355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线路牌复印件、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复印件、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各1份。证明内容:涉案车辆的信息。4.当事人自愿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当事人的信息。5.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内容:确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6.涉案驾驶员自愿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涉案驾驶员身份信息。7.相片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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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 详情
    2 桂陆交运罚(2021)10-01号 陆川县交通运输局

    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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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9 详情
    3 桂博交运罚【2021】283号 博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粤SE4012客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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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6 详情
    4 桂玉交运政罚〔2021〕021号 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1年3月2日9时50分,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杨家萌、唐旭龙在玉林市桂平路口路段检查发现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职工梁庆文驾驶车牌号为桂K-A5602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规上客3人。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现场图片各1份。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桂K-A5602)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2021年3月2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2.2021年3月12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违法行为人和案件相关法律事实。3.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桂K-A5602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涉案车辆的信息。4.当事人自愿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5.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内容:确认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代理人身份信息。7.现场图片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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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2 详情
    5 桂玉交运政罚〔2021〕014号 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1年2月7日9时40分,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梁文东、钟彦在玉林市民主北路路段检查发现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职工梁承平驾驶车牌号为桂K-A0763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规上客1人。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现场图片各1份。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桂K-A0763)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2021年2月7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2.2021年2月22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违法行为人和案件相关法律事实。3.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桂K-A0763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涉案车辆的信息。4.当事人自愿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5.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内容:确认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代理人身份信息。7.现场图片1份。证明内容:确认该案件的违法事实。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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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2 详情
    6 桂玉交〔2020〕道路运政处罚案件第080号 玉林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6月2日10时30分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桂K-B5887的车辆在玉林市江滨路路段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此上客2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车辆图片1份。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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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9 详情
    7 桂玉交〔2020〕道路运政处罚案件第081号 玉林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3月22日16时30分,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桂K-A0620的车辆在玉林市桂平路口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此上客1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车辆图片1份。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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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9 详情
    8 桂玉交〔2020〕道路运政处罚案件第076号 玉林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5月20日17时00分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桂K-A0821的车辆在玉林市桂平路口路段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此上客1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车辆图片1份。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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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7 详情
    9 桂玉交〔2020〕道路运政处罚案件第071号 玉林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4月30日10时50分玉林市岭南大西郊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桂K-C0608的车辆在玉林市民主北路路段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此上客1人。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积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车辆图片1份。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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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3 详情
    10 桂玉交〔2020〕道路运政处罚案件第066号 玉林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0年4月25日9时30分梁进坤驾驶车牌号为桂K-B6785的车辆在玉林市民主北路路段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该车不按照规定设置运输标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图片1份。以上事实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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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6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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