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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辉彩食鲜

    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淡村镇都村村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好年景食品有限公司、林某某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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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528执保66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2021-04-13 2021-04-23
    2

    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京02民终1310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09 2019-12-17
    3

    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与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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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京0115民初84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019-07-30 2019-12-17
    4

    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02民辖终99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永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10-18 2018-10-26
    5

    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与永辉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民辖终12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8-07-25 2018-08-02
    6

    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画中画印刷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02民初6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永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05-14 2019-09-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35244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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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52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金谷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5244号深圳市金谷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金谷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3524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4月起拖欠的2020年3月货款共计325118.27元,并以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日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6月3日起至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5月7日止为33064.53元,两项共计358182.8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28日15时00分在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法院联系人:胡艺电话:0755-2198132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7-0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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