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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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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春晖六街167、169、177号103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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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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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112民初1637号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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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2民初163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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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637号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赔偿两原告装修损失2018003.35元、经营损失4750832元;合计6768835.35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525242732019-03-2916:34:31:0(2019)粤0112民初1637号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原告,有限公司,广州市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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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2

    (2017)粤0112民初6596号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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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2民初659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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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112民初6596号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7月1日签订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附加协议》以及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2014年6月25日签订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均于2017年9月16日解除;二、驳回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03元,由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27元,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17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522844042018-08-2716:26:53:387(2017)粤0112民初6596号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广州,广州市,判决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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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7
    3

    (2017)粤0112民初6369号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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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2民初636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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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112民初6369号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粤0112民初63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返还2017年9月16日至9月30日租金16537.5元;二、驳回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386.4元,由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1217.5元,被告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8.9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973元,被告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522844112018-08-2716:26:51:198(2017)粤0112民初6369号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判决,公告,广州,原告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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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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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2民初6596号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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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2民初659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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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112民初6596号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请求判令立即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7月1日签订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附加协议》(未履行租赁合同金额100000元);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将租赁物广州开发区东区春晖六街167、169、177号103房腾空并恢复原状后交还原告;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17年10、11月份租金66150元及物业管理费4000元;四、请求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8年7月12日14时15分在本院西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521681742018-05-0816:47:21:647(2017)粤0112民初6596号原告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被告,租赁,广州市,请求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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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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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2民初6369号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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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112民初636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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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112民初6369号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需要第二次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8年7月12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西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521681842018-05-0816:47:22:672(2017)粤0112民初6369号原告广州市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宏康数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清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米乐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开庭,广州市,公告,广州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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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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