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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亚太水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松石大道47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91
    • 法院公告 13
    • 失信被执行人 7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9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华光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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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11民他2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诉人-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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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14 2021-05-11
    2

    郑仕雪、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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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11执复31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郑仕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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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11 2021-04-26
    3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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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28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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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4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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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31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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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5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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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26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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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6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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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30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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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7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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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32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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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8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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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27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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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9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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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6829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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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10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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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5民初5092号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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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4-02

    法院公告1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王金明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锡峰 刘亨益 冉启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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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G75 2020-08-13
    2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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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9-12
    3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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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9-12
    4 (2017)渝0112民初659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汪政君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锡峰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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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4-18
    5 (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亨益 冉启兰 王一涵 刘锡峰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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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4-17
    6 (2017)渝0112民初6590号 合同纠纷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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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1-26
    7 (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亨益 冉启兰 王一涵 刘锡峰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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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2-04
    8 (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 劳务合同纠纷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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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1-23
    9 (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 劳务合同纠纷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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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等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1-09
    10 (2017)渝0112民初86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启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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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民事裁定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10-11

    失信被执行人7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8)渝0112执恢328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0-22 详情
    2 (2018)渝0106执1630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3-06 详情
    3 (2018)冀0929执52号 献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05 详情
    4 (2018)渝0106执283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05 详情
    5 (2017)渝0112执11780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17 详情
    6 (2017)渝0115执2524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9-01 详情
    7 (2017)渝0115执728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3-02 详情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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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王金明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锡峰 冉启兰 刘亨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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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刘锡峰、冉启兰、刘亨益:本院受理王金明诉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锡峰、冉启兰、刘亨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25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2月29日上传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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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9
    2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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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王金明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锡峰 冉启兰 刘亨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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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刘锡峰、冉启兰:本院受理王金明与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锡峰、冉启兰、刘亨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为:请求撤销一审裁定,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0月15日上传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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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5
    3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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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王金明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锡峰 冉启兰 刘亨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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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29183号刘锡峰、冉启兰、刘亨益:本院受理王金明诉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锡峰、冉启兰、刘亨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整及利息270万元(以3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2月起按月利率2.5%计算至2018年7月利息为270万元,利随本清),共计57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16万元;请求判令被告刘锡峰、冉启兰、刘亨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12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年9月12日刊登日期:2018年09月12日上传日期:2018年09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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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2
    4

    (2017)渝0112民初659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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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659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汪政君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锡峰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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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6590号刘锡峰:本院受理原告汪政君与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锡峰、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12民初65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汪政君清偿到期债务本金738560元及利息(以本金73856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14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付清时止);二、被告刘锡峰、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项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汪政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8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820元,由原告汪政君负担1283元,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锡峰、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负担17537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案件承办人:杨琴联系电话:(023)67188682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4月18日上传日期:2018年04月1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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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8
    5

    (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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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亨益 冉启兰 王一涵 刘锡峰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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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刘亨益、冉启兰、王一涵、刘锡峰:本院受理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亨益、冉启兰、王一涵、刘锡峰、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请求事项:请求撤销一审裁定,依法移送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特此公告。2017年12月4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2月04日上传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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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4
    6

    (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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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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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更正公告(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赵昌平与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对2017年11月9日发布的公告进行更正,具体更正事项为:将“并2018年2月19日14时10分在本院二楼速裁室开庭审理”改为“并于2018年2月27日16时00分在本院二楼速裁室开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23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2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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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3
    7

    (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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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赵昌平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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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20487号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昌平与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付清原告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10月26日的工资(员工工资未付明细)确认未付清原告工资为40817.36元,今年5月渝北区石坪镇补偿公司厂房拆迁款80万元到公司帐。被告才还原告工资7000元,现仍欠原告工资33817.36元,另外,被告还应支付原告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元月共计3个月原告继续上班工资,共计19265元,上述两项,被告共差原告工资总额33817.36元+19265元=53082.3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并于2018年2月19日14时10分在本院二楼速裁室开庭审理,希望你准时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一审案件承办人:蒋祯莲联系电话:(023)67177503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09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0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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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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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869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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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86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启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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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8694号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启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12民初86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重庆启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60元,减半收取180元,由原告重庆启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案件承办人:陈俊联系电话:(023)67188223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0月11日上传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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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1
    9

    (2017)渝0112民初659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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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659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汪政君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亚太环保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刘锡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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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刘锡峰:我院受理原告汪政君与被告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亚太环保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刘锡峰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12民初65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为:1、被告立即向原告清偿到期债务本金797900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按照月息2%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时止,暂计算(2016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为204309.14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9日下午14:00分在本院第2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裁判。一审案件承办人:赵嘉志联系电话:(023)67188984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9月29日上传日期:2017年09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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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9
    10

    (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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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刘亨益 冉启兰 王一涵 刘锡峰 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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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16535号刘亨益、冉启兰、王一涵、刘锡峰:本院受理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刘亨益、冉启兰、王一涵、刘锡峰、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原告代偿的资金12025499.94元(其中代偿的本金1150万元,利息525499.9元)及资金占用费(以12025499.9元为基数,自2017.4.14起按日息千分之一计算至付清时止。暂计算至2017.7.21,资金占用费为1190524.5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因原告行使追偿权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36000元,以及以上述律师代理费为基数,按日息千分之一计算,自律师代理费支付之日起至原告收回上述律师代理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3、请求判令确认被告一以其抵押物即重庆市亚太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松石大道470号的1幢1-1、2-1、3-1的房产(房地证号为:201房地证2015字第055862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55861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55860号)对诉讼请求1、2、6项所涉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确认原告有权就前述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请求判令确认被告一以其质押物即应收账款质押(享有现在和未来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和信贷资产债权)对诉讼请求1、2、6项所涉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确认原告有权就前述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确认被告一、二、三、四、五、六以其全部财产对诉讼请求1、2、6项所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包括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以及以上述诉讼费为基数,按日息千分之一计算,自诉讼费支付之日起至原告收回上述诉讼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12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杨杰联系电话:(023)6717752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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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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