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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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杭公路(非)罚〔2020〕030100008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11月16日22时34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临海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6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63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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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 详情 |
2 | 浙杭公路(非)罚〔2020〕030100007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11月18日00时35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04新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9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96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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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 详情 |
3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91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06日01时0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6温州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8.7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9.7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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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4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93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16日03时04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6温州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62.8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13.8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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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5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94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09日00时1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6温州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4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4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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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6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90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04日01时23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温岭西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60.8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11.84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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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7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85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6月30日05时35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6温州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61.4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12.4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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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8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92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17日16时1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92绍兴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2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2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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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9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87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22日22时2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沪昆高速桐乡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66.4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17.4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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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10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989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A1V022/皖S0E88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20日03时2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6温州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9.1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10.1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犇牛物流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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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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