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海南二十一度假连锁有限公司三亚四季花开酒店与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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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海南二十一度假连锁有限公司三亚四季花开酒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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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叶娇与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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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叶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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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琼0108执1797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18 | 详情 |
| 2 | (2020)琼0108执3855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12 | 详情 |
| 3 | (2020)琼9006执1286号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11 | 详情 |
| 4 | (2020)琼0108执3171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11 | 详情 |
| 5 | (2020)琼0108执3140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05 | 详情 |
| 6 | (2020)琼0108执3139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05 | 详情 |
| 7 | (2020)琼0108执2948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27 | 详情 |
| 8 | (2020)琼0108执2947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27 | 详情 |
| 9 | (2020)琼0108执163号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7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琼0108执1797号执行裁定书、失信限消、执行通知书公告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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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0108执179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和兴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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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1797号之一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和兴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8执1797号执行通知书之一,该通知书载明: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466.8元。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0108执1797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将被执行人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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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
| 2 |
(2021)琼0108执1797号一书一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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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0108执179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和兴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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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1797号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和兴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0108执17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218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6540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计);三、向本院缴纳执行费2275.1元。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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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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