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05执693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0-12-01 | 2020-12-11 |
2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05执693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0-12-01 | 2020-12-11 |
3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05执694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0-12-01 | 2020-12-11 |
4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陈文思、曾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29执41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2018-10-22 00:00:00 | 2018-12-13 |
5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陈文思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29执156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2018-06-21 | 2018-06-29 |
6 |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民辖终26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28 | 2018-03-31 |
7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成都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06执714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展开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17-11-16 | 2017-12-06 |
8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成都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06民初74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展开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17-08-11 | 2017-09-14 |
9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12民初2472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17-05-25 | 2017-06-28 |
10 |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四川相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81民初5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展开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2017-02-27 | 2017-05-23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7)川0105民初69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G37 | 2018-03-29 |
2 | (2017)川0105民初69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G37 | 2018-03-29 |
3 | (2017)川0105民初69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G37 | 2018-03-2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7)川0105民初6904号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05民初69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7)川0105民初6904号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7849.54元;二、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7849.54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自2015年9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元,公告费300元,合计671元(此款已由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并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2-27 |
2 |
(2017)川0105民初6908号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05民初69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7)川0105民初6908号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77330.77元;二、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277330.77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自2016年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46元,公告费300元,合计6746元(此款已由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并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2-17 |
3 |
2017)川0105民初6907号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7)川0105民初69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7)川0105民初6907号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90334.42元;二、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290334.42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自2016年2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3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7035元(此款已由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四川西典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并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四川华西绿舍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0-3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