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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建工程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松林社区崇福路234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99
    • 法院公告 1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9

    法律诉讼49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原告隆昌市天界建材厂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1028民初2888号之三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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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028民初2888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隆昌市天界建材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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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7-30
    2

    原告隆昌市天界建材厂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1028民初2888号之二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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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028民初288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隆昌市天界建材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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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7-30
    3

    原告隆昌市天界建材厂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川1028民初2888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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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028民初28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隆昌市天界建材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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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1-07-07 2021-07-30
    4

    李学梅,李峰,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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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28执保71号 -

    当事人-李峰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李学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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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7-01
    5

    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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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1302执35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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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06-26
    6

    李学梅,李峰,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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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28执保67号 -

    当事人-李峰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李学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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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21-06-11 2021-07-01
    7

    陈莉玲,李峰,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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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28执保68号 -

    当事人-李峰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陈莉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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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21-06-09 2021-07-01
    8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周长文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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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闽07民辖终22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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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5-13
    9

    陈莉玲、李峰、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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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28财保2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人-陈莉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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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5-19
    10

    李学梅、李峰、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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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528财保3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人-李学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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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县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5-19

    法院公告1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闽0581民初561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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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8-10-12
    2 (2018)闽0581民初561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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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8-10-12
    3 (2018)闽0581民初62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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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8-02-12
    4 (2018)闽0581民初62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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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18-02-12
    5 (2017)渝0107民初15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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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09-29
    6 (2017)渝0107民初15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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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09-29
    7 - -

    原告- 宋修奇 吴继花 宋佳 被告- 郭建兴 王东旺 双鸭山市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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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孙吴县人民法院 G41 2017-09-05
    8 - -

    原告- 宋修奇 吴继花 宋佳 被告- 郭建兴 王东旺 双鸭山市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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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孙吴县人民法院 G41 2017-09-05
    9 (2017)渝0107民初15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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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04-20
    10 (2017)渝0107民初15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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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04-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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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叶文德 被告- 雷述财 巴中市民政局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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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述财:本院受理原告叶文德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雷述财、巴中市民政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902民初7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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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8
    2

    [裁判文书]肖方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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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民终4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杨桔妮 被上诉人-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肖方根 颜子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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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闽05民终4231号肖方根: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桔妮与被上诉人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颜子灿、肖方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5民终4231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案的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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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7
    3

    [裁判文书]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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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民终624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肖良建 被上诉人-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肖惠扬 肖碧章 肖建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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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闽05民终6240号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本院受理上诉人肖良建与被上诉人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5民终6240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案的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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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7
    4

    [上诉状副本]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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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03民初14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肖良建 肖惠扬 肖碧章 肖建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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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肖良建、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肖良建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闽0503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肖良建向本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你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湖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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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0
    5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肖良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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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81民初43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世纪耐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肖良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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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肖良建(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69****7550):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世纪耐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肖良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439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77018元;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被告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清货款之日止,其中暂计至起诉之日止的违约金为200385.07元);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1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承办法官:蔡国胜联系电话:0595-886175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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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6
    6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颜子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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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81民初47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杨祖豪 被告- 颜子灿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肖方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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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颜子灿(身份证号:3505001962****3012):本院受理原告杨祖豪与被告颜子灿、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肖方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472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3被告共同偿还原告的货款人民币2012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1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承办法官:李美好联系电话:0595-886175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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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6
    7

    [裁判文书]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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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03民初14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肖惠扬 肖碧章 肖建苗 肖良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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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肖良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03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肖惠扬、肖良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借款30万元并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二、肖良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借款57.5万元并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三、驳回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00元,由肖惠扬负担2500元,由肖良建负担1000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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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5
    8

    [裁判文书]颜子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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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81民初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省扬诚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颜子灿 肖方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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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颜子灿(身份证号:3505001962****3012):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扬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颜子灿、肖方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6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福建省扬诚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3元,减半收取计151.5元,由福建省扬诚建材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承办法官:林少如书记员:陈莹莹联系电话:0595-886175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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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2
    9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肖良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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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肖惠扬 肖碧章 肖建苗 肖良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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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惠扬、肖碧章、肖建苗、肖良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一、依法判决四被告共同归还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65959元及利息675608.51元;二、依法判决四被告共同支付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所发生的律师代理费1500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五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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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7
    10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颜子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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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81民初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福建省扬诚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颜子灿 肖方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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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颜子灿(身份证号:3505001962****3012):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扬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颜子灿、肖方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6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3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20120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6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承办法官:林少如书记员:陈莹莹联系电话:0595-88617670、0595-8861715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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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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