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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润环境

    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24号之一(11)(只限办公,不包括垃圾暂存点及处理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麦镜堂、麦杏荷、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唐旭城、洪丽娟、佛山市顺德区新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唐毓山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民终5889号 追偿权纠纷

    上诉人-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麦杏荷
    麦镜堂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31 2020-10-29
    2

    许美华与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05民初2051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许美华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9-06-27 2019-07-01
    3

    曾维洪与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李志坚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526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曾维洪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李志坚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04-11 2019-04-19
    4

    孔志雄与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李志坚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06民初527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孔志雄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李志坚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9-04-10 2019-04-19
    5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梁玉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民终8743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上诉人-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09-21 2018-12-31
    6

    李利红、李利芬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民申493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张玉花
    李利红
    李利芬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08-14 2019-01-13
    7

    梁玉眉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西华股份合作经济社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06民初39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梁玉眉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8-05-24 2020-01-03
    8

    周永祥与黄树辉,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06民初5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周永祥
    黄树辉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中心支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8-01-29 2018-02-08
    9

    李利红、李利芬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6民终9654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玉花
    李利红
    李利芬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2-08 2018-01-03
    10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与胡成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606民初13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7-11-07 2017-11-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6民终5889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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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民终5889号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民终5889号洪丽娟:关于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润公司)、麦镜堂、麦杏荷、唐旭城、唐毓山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8)粤0606民初22297号民事判决:一、唐旭城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绿润公司支付169364.91元及利息(利息以169364.91元为基数,2017年11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唐毓山对唐旭城上述第一项判决中确定的债务,在120000元及对应的利息(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2017年11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麦镜堂、麦杏荷、洪丽娟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绿润公司支付62889.13元及利息(利息以62889.13元为基数,2017年11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对唐旭城上述第一项判决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绿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为6111.86元(绿润公司已预交),由绿润公司负担1111.86元,麦镜堂、麦杏荷、洪丽娟负担1850元,唐旭城负担3150元(唐毓山对其中的25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唐旭城、唐毓山、麦镜堂、麦杏荷、洪丽娟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绿润公司支付,一审法院不另作收退。上诉人绿润公司、麦镜堂、麦杏荷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以(2020)粤06民终5889号案受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民终5889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6民初22297号民事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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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7
    2

    (2018)粤0606民初2229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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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06民初22297号 -

    原告-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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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新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与唐旭城、唐毓山、佛山市顺德区新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追索权纠纷一案,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等应诉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唐旭城向原告赔偿垫付的交通损害赔偿款300000元、法院强制执行费4616.18元、利息16175.12元(从2017年11月8日起,按304616.18元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2018年11月7日止,之后顺延至上述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合共为320791.3元。二、判令被告唐毓山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120000元的本息(逾期利息计算方法按120000元,从2017年11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偿之日止)范围内对被告唐旭城的上述第一项300000元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三、依法判令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新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对被告唐旭城的上述第一项320791.3元本息偿款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于2019年4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勒流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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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1
    3

    (2018)粤06民终874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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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8743号 -

    上诉人- 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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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8743号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西华股份合作经济社: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梁玉眉、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民委员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西华股份合作经济社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民终874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87.18元,由上诉人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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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1
    4

    (2017)粤06民终575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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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民终5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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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民终575号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唐毓山: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佛山市新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冯颛、唐旭城、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6民终5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7-03-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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