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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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沪0104执5248号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08 | 详情 |
2 | (2021)沪0104执5247号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0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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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裁判文书——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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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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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8号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沪0104民初88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黑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6300元;2、驳回原告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知产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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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
2 |
送达裁判文书——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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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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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9号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沪0104民初88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黑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3300元;2、驳回原告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知产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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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
3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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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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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8号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停止对原告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小说文学作品《大昏君》的网络传播行为;2、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计人民币5万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龙漕路128号)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汇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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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
4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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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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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8869号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畅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停止对原告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小说文学作品《七世怨侣》的网络传播行为;2、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计人民币5万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龙漕路128号)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汇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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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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