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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伦堡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168号华景新城海伦堡二期23座0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7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5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兴军、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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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7民终3206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王兴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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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2 2021-09-26
    2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锦荣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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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272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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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8-25
    3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祥元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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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275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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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8-25
    4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纪华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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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273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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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8-25
    5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蒋福均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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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3274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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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8-25
    6

    边疆与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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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1民初14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边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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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04-02 2021-05-26
    7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林锦荣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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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2213号 劳动争议

    原告-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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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7-19
    8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纪华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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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2214号 劳动争议

    原告-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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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7-19
    9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杨祥元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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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民初2216号 劳动争议

    原告-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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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7-19
    10

    谢仕斌,刘英,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成都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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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14民初52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英
    谢仕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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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1-03-31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3)穗番法民三初字第4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朱伟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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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一、四版中缝 2016-08-20
    2 (2013)穗番法民三初字第4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朱伟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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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富裕县人民法院 一、四版中缝 2016-08-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113执异256号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张静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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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执异25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 张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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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执异256号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张静:本院在执行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张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0113执4949号]中,异议人欧阳天瑞于2017年9月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于2018年10月24日作出(2017)粤0113执异217号执行裁定。后由于异议人欧阳天瑞对本院作出的(2017)粤0113执异217号执行裁定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日作出(2019)粤01执复2号执行裁定,裁定撤销(2017)粤0113执异217号执行裁定并发回本院重新审查。本院对该申请以(2019)粤0113执异256号立案受理。因你们(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华景新城综合楼二楼;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168号华景新城海伦堡二期23座01号;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29号3座101房;张静,女,1973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德碧桂园牡丹路1座108号)去向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19)粤0113执异256号《执行裁定书》,该文书裁定:驳回异议人欧阳天瑞的异议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537104202020-12-1416:10:59:996(2019)粤0113执异256号广州中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张静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申请,广州市,送达,异议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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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4
    2

    (2019)粤0113民初5734号告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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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57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郑凯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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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5734号郑凯旋: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19)粤0113民初573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如下:一、郑凯旋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德路223号17座1407、1408房屋自2016年4月起至2019年2月的物业管理费6050.1元及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管理费172.86元为本金,按每日3‰的标准自次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每月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以每月的物业管理费172.86元为限);二、郑凯旋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德路223号17座1407、1408房屋自2016年4月起至2019年2月的公共照明分摊电费144.02元及违约金(以各月公共照明分摊电费为本金,按每日3‰的标准自次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每月公共照明分摊电费的违约金以该月欠缴的本金为限);三、郑凯旋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德路223号17座1407、1408房屋自2016年4月起至2019年2月的电梯分摊电费487.54元及违约金(以各月电梯分摊电费为本金,按每日3‰的标准自次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每月电梯分摊电费的违约金以该月欠缴的本金为限);四、驳回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6元由郑凯旋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本联入卷529403622019-11-2617:14:00:0(2019)粤0113民初5734号告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物业,判决,凯旋,公告,送达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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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6
    3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78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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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 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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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786号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欧阳天瑞因与被上诉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龙涛阁餐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欧阳天瑞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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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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