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池嘉焱 被告- 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 王朝晖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王朝晖: 本院受理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池嘉焱支付股权回购款460万元及违约金(自2020年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对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池嘉焱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40024472021-07-2716:55:50:265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王朝晖: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电话:020-83006839 收起
...
展开
|
2021-07-26 |
2 |
(2020)粤0106执保2653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执保265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池嘉焱 被告-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 王朝晖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执保2653号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池嘉焱诉被告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方搬离原址,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王朝晖(身份证号码:440102197005171813)持有的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算。冻结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股份的抵押、买卖、变更、赠与等手续。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36022642020-10-1316:02:21:540联系人:甄佩容、杨军(2020)粤0106执保2653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联系人:甄佩容、杨军电话:83006843 收起
...
展开
|
2020-10-12 |
3 |
(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池嘉焱 被告- 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王朝晖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本院受理原告池嘉焱与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股权回购价款人民币4600000元及违约金347300元,两项暂共计4634700元;2.依法判令被告二、三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共同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1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535134322020-08-2616:11:43:705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电话:83006839 收起
...
展开
|
2020-08-25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