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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丰

    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中山北路77号侨鸿国际商城1712、171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田秋华、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皖0202执1592号之一 -

    申请执行人-田秋华 收起

    ... 展开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8-10-18 2019-12-10
    2

    田秋华、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皖0202执1592号 -

    申请执行人-田秋华 收起

    ... 展开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8-08-16 2019-12-10
    3

    芜湖丰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王世岩、王丽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皖02执7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芜湖丰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12-21 2016-12-21
    4

    王世清与王世岩、王丽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4)芜中执字第48-3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王世清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9-08 2016-10-11
    5

    芜湖丰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王世岩、王丽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皖02执第73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芜湖丰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6-11 2016-10-14
    6

    王世清与王世岩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4)芜中执字第48-2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王世清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5-30 2016-08-29
    7

    程伊春与王世岩、王丽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5)皖民二再终字第00001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王世岩
    王丽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05-17 2016-11-22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皖0202民初358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原告- 田秋华 被告- 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G93 2018-05-10
    2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原告- 田秋华 被告- 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G73 2018-02-01
    3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被告- 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2-0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皖0202民初7438号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王世岩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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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02民初651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蒋昌昊 被告- 王世岩 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2民初6515号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王世岩:我院受理原告蒋昌昊与被告芜湖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王世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蒋昌昊起诉: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贷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1586536.99元,起诉(2021年6月16日)之后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上暂计共:2586536.99元)。二、判令被告二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1-08-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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