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524杭州萧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192民初5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萧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5-12 | 2021-05-24 |
2 |
常州曼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413民初5400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当事人-常州曼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2020-11-25 | 2020-12-14 |
3 |
4327扬州市顺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1084民初43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扬州市顺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2020-11-04 | 2021-01-08 |
4 |
申请执行人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王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111执异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20-10-21 | 2020-11-30 |
5 |
廖人华、钟观福香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赣07民终1711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廖人华
...
展开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22 | 2020-09-01 |
6 |
54浙江晶日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中更名为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昆山市城市生态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5民初54号之一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原告-浙江晶日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3 | 2020-03-25 |
7 |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昆山市城市生态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苏知终2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上诉人-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2-27 | 2020-06-27 |
8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与望和多彩原浆啤酒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皖1226执1444号之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2019-10-30 | 2019-11-13 |
9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与望和多彩原浆啤酒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皖1226执144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2019-10-24 | 2019-10-31 |
10 |
温树菁、熊小兰等与廖人华等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赣0731民初3483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温树菁
...
展开
|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20-09-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785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当事人- 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7-03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7853号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78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货款688408.31元;2、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688408.31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承办法官:张晖联系电话:025-83523951/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侯雪诉陈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被告杨成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19-07-01 |
2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78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 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7853号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78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货款688408.31元;2、被告郑州鑫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688408.31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承办法官:张晖联系电话:025-83523951/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
展开
|
2019-07-01 |
3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609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19-03-07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6095号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60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货款1646575元;2、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646575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承办法官:俞昌盛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鼓楼江洲劳务公司诉被告南京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李理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19-03-06 |
4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60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6095号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60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货款1646575元;2、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646575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承办法官:俞昌盛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
展开
|
2019-03-06 |
5 |
原告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李理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8788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南京牛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 李理想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李理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9-04-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8788号李理想:本院受理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法院判令立即支付自2010年4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服务费5171元、公摊水电费1315元,合计6486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一九年三月五日承办法官:王宠俊联系电话:025-83529581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牛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李俊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19-03-05 |
6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60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6095号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俞昌盛联系电话:025-83523956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
展开
|
2018-11-21 |
7 |
原告南京天正明日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绿杉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5656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天正明日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 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南京天正明日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绿杉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8-11-27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5656号上海绿杉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天正明日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张晖联系电话:025-83523951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祥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潘德祥诉朱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18-11-21 |
8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341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3410号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承办法官:张海霞联系电话:025-8352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收起
...
展开
|
2018-07-13 |
9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111民初3410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被告- 纠纷 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18-07-17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苏0111民初3410号西安市利群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承办法官:张海霞联系电话:025-83529552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上一篇原告唐福春诉蒋旭佳、陈春春、陈法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张小斌诉南京浦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浦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18-07-13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