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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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张国明、天伦控股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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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初204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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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2 | 2020-08-03 |
2 |
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与朱玲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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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民终627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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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14 | 2020-05-08 |
3 |
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与陈晨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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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民终15692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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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10 | 2020-05-08 |
4 |
陈晨与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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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5民初62508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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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9-27 | 2020-05-08 |
5 |
朱玲娜与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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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5民初62507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朱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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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9-26 | 2020-06-17 |
6 |
陈晨与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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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5民初62508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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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8-12-26 | 2020-06-17 |
7 |
朱玲娜与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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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0115民初62507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朱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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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8-12-26 | 2020-05-08 |
8 |
天津美好景象摄影有限公司与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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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天津美好景象摄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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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张国明、天伦控股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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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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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朱玲娜与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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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朱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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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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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国明、天伦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永祥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扶而立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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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初204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张国明 天伦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永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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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初204号张国明:原告广州合富辉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国明、天伦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永祥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扶而立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民初20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交换传票、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判令三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6500万元(具体按照涉案项目实际建设可售建筑面积及涉案项目房屋销售价格进行计算);2.判令三被告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6500万元为基数,从本案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三被告实际向原告支付诉讼请求1中所主张的居间服务费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3.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本院定于2020年8月3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75法庭证据交换和2020年8月11上午9:00在本院第75法庭开庭审理。张国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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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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