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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慧诚股权

    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姚燕枫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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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9759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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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1-02-01 2021-03-29
    2

    李爽、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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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754号之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李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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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2-23
    3

    姚燕枫、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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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400号之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姚燕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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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21 2020-12-23
    4

    梁清泉、汤颖等与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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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梁清泉
    汤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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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9-25 2020-12-31
    5

    梁清泉、汤颖等与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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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梁清泉
    汤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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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4-22 2020-11-1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91执恢525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1-02 详情
    2 (2020)粤0391执1754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5-25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71号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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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梁清泉 汤颖 被告- 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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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71号之一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清泉、汤颖诉被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诚公司)、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清泉、原告汤颖支付租金162128元及利息(利息以162128元为计算基数,自2020年1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判项一确定的被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对原告梁清泉、原告汤颖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梁清泉、原告汤颖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9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两原告共同负担486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3506元。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次日起七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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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6
    2

    (2020)粤0391执异218号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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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400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 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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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申请人姚燕枫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2020)粤0391执140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2020)粤0391执异21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定书,本案裁定如下: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院(2020)粤0391执140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在该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宋厚勇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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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3

    (2020)粤0391执异21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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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异218号 -

    当事人- 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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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异议人姚燕枫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异议人姚燕枫向本院提出追加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0)粤0391执异218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追加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2020年09月18日17时00分,听证地点为本院第十五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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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8
    4

    (2020)粤0304民初7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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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汤颖 梁清泉 被告- 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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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71号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清泉、汤颖诉被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71号案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162128元及预期支付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止);2、被告深圳市康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拖欠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两被告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16000元;4、两被告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委托公证费490元;5、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下午16时00分,请您在开庭前15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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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3
    5

    (2020)粤0391执140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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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40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姚燕枫 被告- 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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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执1400号深圳市慧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姚燕枫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9)2128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91执14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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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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