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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航兰堡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76、180、182号大川建博中心7区7层14、15、16、17、1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7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7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渝0106民初157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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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8-09-26
    2 (2018)渝0112民初29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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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8-29
    3 (2018)渝0112民初29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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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3-16
    4 (2017)渝0106民初139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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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7-10-09
    5 (2017)渝0106民初28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紫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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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7-07-27
    6 (2016)渝0112民初220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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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06-16
    7 (2016)渝0112民初220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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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02-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06民初1576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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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6民初157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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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06民初15765号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6日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6922.6元,此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2692.26元,此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元,此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四川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并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迳付原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1月03日上传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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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3
    2

    (2018)渝0112民初297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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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2民初29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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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2979号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12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0500元;二、被告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6150元;三、被告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元;四、被告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上述不能清偿之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六、驳回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0元,由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负担884元,被告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奥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56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承办人:张晓华联系电话:(023)67188982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8月29日上传日期:2018年08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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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9
    3

    (2017)渝0106民初1398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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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6民初139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谭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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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6民初13980号谭斌: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26772元;要求你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244元;同时要求你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0月09日上传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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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09
    4

    (2017)渝0107民初556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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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7民初55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巨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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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7民初5568号重庆巨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17)渝0107民初5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民二庭黄学忠联系电话:(023)61246538、61246950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7月19日上传日期:2017年07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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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9
    5

    (2017)渝0107民初556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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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7民初55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巨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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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07民初5568号重庆巨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信航兰堡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书。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4月10日上传日期:2017年4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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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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