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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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吴文钊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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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辖终1886号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上诉人-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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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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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天云桥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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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0105民初62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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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1-28 | 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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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蕾与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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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京0105民初8013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雷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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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0-29 | 2020-02-1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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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京0105民初625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天云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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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G01 | 2019-12-05 |
2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天云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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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G17 | 2019-05-2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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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执90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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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6号之二 | 合同纠纷 |
原告- 陈明春 当事人-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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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06号之二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明春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你(单位)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依法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向征信机构通报并在其系统记录;向相关单位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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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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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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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4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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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04号之一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张明、张志成: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人黄华林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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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3 |
(2021)粤03执90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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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7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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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07号之一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张明、张志成: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人陈希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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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4 |
(2021)粤03执90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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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7号之二 | 合同纠纷 |
原告- 陈希 当事人-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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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07号之二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希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你(单位)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依法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向征信机构通报并在其系统记录;向相关单位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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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5 |
(2021)粤03执9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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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4号之二 | 合同纠纷 |
原告- 黄华林 当事人-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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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04号之二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华林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你(单位)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依法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向征信机构通报并在其系统记录;向相关单位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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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6 |
(2021)粤03执90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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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906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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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06号之一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张明、张志成: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人陈明春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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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7 |
(2021)粤03执61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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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执61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邓琼 被告- 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张明 张志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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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614号前海创享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创享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张明、张志成:申请执行人邓琼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2020)京仲裁字第155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6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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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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