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经长春市人民政府以长府批复[2004]3号文批准,于2004年3月25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全部国有股权。公司主要经营城市能源产业投资。 2004年8月,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股权结构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50%,百江投资有限公司占48%,深圳市华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占2%。 2005年1月,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省商务厅批准,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燃气控股部份产权转让给百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并于2005年2月1日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合资公司成立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燃气控股50%产权,港华燃气投资与华孚能源投资分别拥有48%和2%产权。 2015年8月,公司名称由“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