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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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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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长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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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长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长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押金3177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31772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6月16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长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73.68元、保全费369.47元,共计1043.15元,全部由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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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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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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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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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退还租赁押金58750元及租赁保证金11985元;二、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退还租赁押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利息(以7073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9.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此公告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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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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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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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黄伟斌 被告- 周景国 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杨顺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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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周景国、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黄伟斌与被告周景国、杨顺安、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景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退还原告黄伟斌押金及保证金56832元及支付逾期退还利息(以56832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4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伟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1.02元,由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景国共同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本公告采用刊登报刊方式公告,本公告应于【前置:刊登日期】前由黄伟斌刊登于【前置:刊登报刊】,逾期不刊登的后果将由黄伟斌自行承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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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
4 |
(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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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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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多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5民初2764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租赁押金人民币58750元及租赁保证金人民币11985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返还原告租赁押金及租赁保证金利息人民币453.88元(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5月1日起算至2020年6月30日,后续利息计算至被告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3、请求判令本案律师费、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总计:71188.88元。案由:租赁合同纠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3月23日09时30分在第112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法院联系人:谌丽文电话:0755-8660820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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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
5 |
(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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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黄伟斌 被告- 周景国 杨顺安 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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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9133号周景国、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伟斌与被告周景国、杨顺安、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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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
6 |
(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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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长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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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长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宏松智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2047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2月1日9时30分在第11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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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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