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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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与光大(北京)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正平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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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7民初15119号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原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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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0-12-29 | 2021-05-06 |
2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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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07破45号之一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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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0-05-21 | 2020-11-04 |
3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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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5破申68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人-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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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20-01-21 |
4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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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12执异13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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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9-04-22 | 2019-08-08 |
5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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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12民初13687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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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11-13 00:00:00 | 2019-01-22 |
6 |
重庆南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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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23896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南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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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3-23 | 2018-10-26 |
7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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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执1290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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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3-19 | 2018-10-26 |
8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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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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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07-31 | 2018-05-02 |
9 |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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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172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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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7-02-07 | 2017-08-29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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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渝0107民初15119号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原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刘正平 光大(北京)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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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G22 | 2020-09-22 |
2 | (2019)渝0107破45号之一 | - |
被申请人-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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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文书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七版 | 2020-06-02 |
3 | (2019)渝05破申68号 | - |
被申请人-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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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文书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三版 | 2020-02-11 |
4 | (2018)渝0112民初13687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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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 2018-07-31 |
5 | (2017)渝0112民初23896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南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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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 2018-03-26 |
6 | (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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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8-07 |
7 | (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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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 2017-04-1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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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渝0112民初1368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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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12民初13687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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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渝0112民初13687号重庆光大星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80万元并承担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80万元为基数,按每月2%的标准,自2015年10月13日起计算至保证金全部退还之日止),其中截止起诉之日利息为51.2万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2018年1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18)渝0112民初13687号。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一审案件承办人:田秀荣联系电话:(023)67188927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7月31日上传日期:2018年07月3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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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
2 |
(2017)渝0112民初238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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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23896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南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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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渝0112民初23896号重庆广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南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双倍退还原告保证金1000000元,并以10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1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为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本案定于2018年3月5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万园薇,联系电话:67188310。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27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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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
3 |
(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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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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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3997号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对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8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80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15年12月3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960元,由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承办人:黄青松联系电话:67177546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8月07日上传日期:2017年08月0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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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
4 |
(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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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399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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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渝0112民初3997号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轩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对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退换原告的履约保证金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并要求被告从2015年12月3日起,以本金800000元为基数,按年息24%的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直到本金付清时止(暂计16000元);2、要求被告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光大星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案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21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一审案件承办人:池海联系电话:67177543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4月14日上传日期:2017年04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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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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