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原告章贡区坤庭烟酒商行与被告张伟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0702民初128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章贡区坤庭烟酒商行 被告- 张伟峰 收起
...
展开
|
张伟峰:本院受理原告章贡区坤庭烟酒商行与被告张伟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联系人:曾子为联系电话:0797-8306007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
展开
|
2021-01-29 |
| 2 |
原告章贡区坤庭烟酒商行与被告罗瑞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赣0702民初128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章贡区坤庭烟酒商行 被告- 罗瑞明 收起
...
展开
|
罗瑞明:本院受理原告章贡区坤庭烟酒商行与被告罗瑞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联系人:温文斐联系电话:0797-8303057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
展开
|
2021-01-25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