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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常熟市海虞镇学前路28号常熟奥特莱斯A8幢320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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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 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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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380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435.00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联系方式:刘俊裕0755-2325908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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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2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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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 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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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380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435.00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联系方式:刘俊裕0755-2325908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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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3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公告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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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 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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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量提交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坪山区人民法院东城环路4123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联系方式:刘俊裕0755-23259086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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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8
    4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公告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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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3802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 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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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3802号常熟黑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量提交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坪山区人民法院东城环路4123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联系方式:刘俊裕0755-23259086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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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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