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梁德万、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8323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梁德万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3-16 | 2021-04-14 |
2 |
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陈诸明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执异702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0-19 | 2020-12-30 |
3 |
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执3758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6-12 | 2021-01-22 |
4 |
王光金与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7民初23632号之一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王光金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20-04-07 |
5 |
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3900号之一 | -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19-12-17 |
6 |
王光金与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7民初23632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王光金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9-11-12 | 2019-11-28 |
7 |
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恢153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01 | 2019-05-27 |
8 |
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执1526号之一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22 | 2019-03-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4财保7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4执保667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当事人- 深圳市上岛化工有限公司 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执保667号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深圳市上岛化工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仲裁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0304财保76号民事裁定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4财保76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粤0304执保667号【(2021)粤0304财保76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注:本公告于作出当日张贴于本院门口公告栏张贴人:刘虹 收起
...
展开
|
2021-03-09 |
2 |
(2019)粤03执3900号(2019)粤03执3900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390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3900号之一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397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执390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397号裁决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视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2-20 |
3 |
(2019)粤03执390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390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3900号深圳市香江易捷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新豪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239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39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0-3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