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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储备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

    在业
    • 官网:-
    •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佛山市三水新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伟东、何本玲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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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06民终909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原告-原审反
    上诉人-何本玲
    陈伟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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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8-19 2016-12-31
    2

    佛山市三水新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伟东、何本玲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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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原告-原审反
    上诉人-何本玲
    陈伟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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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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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 被告- 杨添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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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5号杨添初:上诉人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杨添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4)佛三法民一初字第1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5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本案二审依法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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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2
    2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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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 被告- 杨锦和 邓友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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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4号杨锦和、邓友兴:上诉人佛山市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杨锦和、邓友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4)佛三法民一初字第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15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本案二审依法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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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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