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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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冉玉娟与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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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原告-冉玉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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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杨战伟与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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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原告-杨战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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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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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冀0104民初2011号杨战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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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104民初201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杨战伟 被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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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本院对杨战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4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战伟支付所欠2018年9月份工资13568.91元;二、被告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战伟支付经济补偿金19932.35元;三、驳回原告杨战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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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2 |
(2019)冀0104民初2010号冉玉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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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104民初201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冉玉娟 被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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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本院对冉玉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04民初20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冉玉娟支付所欠工资3601.96元;二、被告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冉玉娟支付赔偿金38749.35元;三、驳回原告冉玉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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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3 |
(2019)冀0104民初2010号冉玉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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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104民初201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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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冉玉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并由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9月份工资4233.05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9600元;三、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素青 联系电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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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
4 |
(2019)冀0104民初2011号杨战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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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104民初201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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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杨战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并由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9月份工资142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21300元;三、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素青 联系电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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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
5 |
(2019)冀0104民初2010号冉玉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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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104民初201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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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冉玉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并由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9月份工资4233.05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9600元;三、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素青 联系电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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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
6 |
(2019)冀0104民初2011号杨战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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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104民初201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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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杨战伟诉北京恒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并由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9月份工资142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21300元;三、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素青 联系电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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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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