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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沣贸易

    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8号广州市白云区新兴发广场(一期)11区22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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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4172号 -

    当事人- 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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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民终14172号陕西广播电视台: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广州互联网法院(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10时30分在第43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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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2

    (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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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 -

    原告- 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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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陕西广播电视台: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广州互联网法院(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民事判决;2.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由三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联系方式:020-366907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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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9
    3

    (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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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 -

    原告- 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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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陕西广播电视台: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法院联系方式:廖助理020-3669077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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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8
    4

    (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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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 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肖江丽 陕西广播电视台 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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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6601号陕西广播电视台: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成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江丽、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华商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在被告二主办的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陕西都市快报”微博账号等全部平台上删除与本案相关的新闻播放源和文字报道源,在被告三“华商报”微博账号等全部平台上删除与本案相关的新闻播放源和文字报道源,在其他平台、媒体上删除与本案相关的新闻播放源和文字报道源;2.请求判令三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在被告二主办的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陕西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陕西都市快报”微博账号、抖音账号等全部平台上及被告三“华商报”微博账号、华商网官方网站等平台上公开发布对原告的致歉声明至少三次,持续时间不得少于365天;3.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0元;4.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1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www.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六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联系方式:廖助理020-3669077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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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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