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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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慧电能源咨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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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10681号之四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慧电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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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07-27 | 2021-08-04 |
2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长达铁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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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0105民初19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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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07-23 |
3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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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402执恢557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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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2021-06-04 | 2021-08-11 |
4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步中、江苏开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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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8民初165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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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9 | 2021-09-12 |
5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某、东某无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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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72执保2471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东某无执行实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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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5-26 | 2021-06-30 |
6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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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17知民初306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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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9 | 2021-06-04 |
7 |
四川乐迪尔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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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民终469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四川乐迪尔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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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6-04 |
8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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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执57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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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04-23 | 2021-05-13 |
9 |
沈阳国建精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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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73行初3345号 | 其他 |
原告-沈阳国建精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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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4-22 | 2021-08-02 |
10 |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韩恒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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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湘04知民初60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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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4 | 2021-05-29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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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京0101民初7422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栾城区冀媛百货门市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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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G10 | 2020-09-24 |
2 | -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文希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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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G11 | 2019-10-17 |
3 | (2019)闽0582民初64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富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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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G16 | 2019-07-19 |
4 | - | - |
被告- 文希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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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传票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G46G47中缝 | 2019-06-11 |
5 | (2018)湘07民初7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文希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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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一、四版中缝 | 2019-04-21 |
6 | (2018)湘07民初第78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文希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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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G22 | 2018-11-04 |
7 | -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文希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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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G21 | 2018-06-28 |
8 | (2017)粤0606民初217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胡进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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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 2018-05-05 |
9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谢卫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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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 2018-04-26 |
10 | -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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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法院 | - | 2018-03-2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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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6民终690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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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民终69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段金良 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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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民终6904号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6民终69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75.16元,由上诉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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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
2 |
(2021)粤0606民初390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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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39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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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故无法向你送达公告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由审判员邓杏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伍凯喏、人民陪审员吴敏婷组成合议庭,现变更为由审判员邓杏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伍凯喏、人民陪审员杜卓毅组成合议庭。本案定于2021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容桂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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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
3 |
(2021)粤0606民初390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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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39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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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材料。现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117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17500元为基数,从2013年8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邓杏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吴敏婷、人民陪审员伍凯喏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黄筠担任记录,于2021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容桂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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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
4 |
(2020)粤0606民初581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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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581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 段金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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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6民初5816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民事上诉状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1.依法变更(2020)粤0606民初581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中利息的计算方式:以1774985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8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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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
5 |
(2020)粤0606民初581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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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581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 段金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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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金良: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606民初5816号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7498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774985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段金良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922.7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20922.7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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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
6 |
(2020)粤0305执1365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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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3653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科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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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3653号山东科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1247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36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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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
7 |
(2020)粤0606民初1517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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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151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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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06民初15177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5215元及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截至2020年7月10日的违约金为14247.42元,从2020年7月11日起以235215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339.3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9.38元,被告江西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2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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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
8 |
(2020)粤0305执1230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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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2300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科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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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2300号山东科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1247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23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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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
9 |
(2020)粤0606民初581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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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581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 段金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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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段金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变更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变更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由审判员樊二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淑敏、陈志求组成合议庭,现变更为由审判员樊二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淑敏、梁海燕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胡祉彦担任记录,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容桂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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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
10 |
(2020)粤0606民初5816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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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民初581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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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北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追加段金良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现因你下落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由审判员樊二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邝贤棋、梁海燕组成合议庭,现变更为由审判员樊二彦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淑敏、陈志求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胡祉彦担任记录,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容桂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定的开庭时间不再进行。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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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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