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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勇前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沱街8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05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200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吴跃华、谢东晶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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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372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吴跃华
    谢东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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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6-08 2021-06-22
    2

    杨前进、彭田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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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23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杨前进
    彭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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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3

    张宗福、康福先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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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232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张宗福
    康福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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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4

    邹永谊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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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10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邹永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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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5

    尹崇建、秦焱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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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22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尹崇建
    秦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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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6

    李宏伟、曹烈菊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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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262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李宏伟
    曹烈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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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7

    康清伍、欧菊凤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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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22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康清伍
    欧菊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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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8

    刘浩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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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36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刘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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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9

    罗彬、唐永红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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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20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罗彬
    唐永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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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10

    马富见、黄勤华等与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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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2021民初111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马富见
    黄勤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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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7-02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川0105民初165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 被告- 成都智方科技有限公司 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 汪业贤 周勤书 康杨兵 吴波 王璐 汪业艳 谢贻勇 罗小龙 韦彦彤 周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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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59 2020-03-17
    2 (2019)川0105民初165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 被告- 成都智方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汪业贤 周勤书 康杨兵 吴波 王璐 汪业艳 谢贻勇 罗小龙 韦彦彤 周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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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84 2019-11-2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2002民初2575号原告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开、韦彦彤、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伟、戴向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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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2002民初257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周开 韦彦彤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伟 戴向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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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2002民初2575号原告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开、韦彦彤、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伟、戴向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周开、韦彦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9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已经支付的利息予以折抵);二、若被告周开、韦彦彤未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登记在被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安岳县岳阳镇普州大道民族星城一期-1层商业服务用房(他项权证号:安房他证安岳县字第2015007197号)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款按抵押登记顺位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三、被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伟、戴向前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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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8
    2

    原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汪洋、王秀菊追偿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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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2021民初487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汪洋 王秀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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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2021民初4878号原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汪洋、王秀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汪洋、王秀菊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370,605.55元及其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代偿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代偿款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或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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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3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汪洋、王秀菊,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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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2021民初487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支行 被告- 汪洋 王秀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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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2021民初4878号原告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汪洋、王秀菊,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偿还代偿的按揭款164542.89元;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代偿款资金占用利息,以164542.89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为标准从原告代偿之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10月31日,金额23501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2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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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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