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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来德

    深圳利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2403G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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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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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65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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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65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利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俞驰浩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6531号俞驰浩:原告深圳利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俞驰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653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68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2月24日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116,330.91元,2021年2月25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口崇德雍翠华府御雅阁17A【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200062446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275813号】的房屋享有抵押权,并对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之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32,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用。综上,暂计至2021年2月24日借款本金、罚息、复利、律师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28,330.91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27日14时30分在第122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法院联系人:林锐淼电话:0755-86608195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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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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