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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润工贸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吊销,未注销
    • 官网:-
    • 地址:惠阳市淡水镇昙华路57号3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57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7

    法律诉讼5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何瑞贤、惠阳梅润工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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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何瑞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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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何瑞贤、惠阳梅润工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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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何瑞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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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惠阳梅润工贸公司、钟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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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异议人-钟尉
    申请执行人-汕尾市仁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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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陈满娇、汕尾市仁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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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异议人-陈满娇
    申请执行人-汕尾市仁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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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廖林辉与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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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廖林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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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钟尉与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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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钟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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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潘学东与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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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潘学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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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廖文君与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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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廖文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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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李满霞与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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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李满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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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梁顺成、梁建等与惠阳梅润工贸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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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梁建
    梁顺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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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13执恢35号之三 -

    原告-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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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27
    2 (2017)粤13执恢35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惠阳市支行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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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76 2018-06-07
    3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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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惠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2-19
    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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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惠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2-1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上诉状——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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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3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李世雄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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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38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世雄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你作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38号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一、判决撤销(2017)粤13民初138号判决书;二、判决撤销(2107)粤13执恢35-1号裁定书;三、判决立即停止对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坝尾袁屋菜园地720平方米《证号:惠国土准字(1992)第74号》土地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查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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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04
    2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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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4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黄丽雄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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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44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丽雄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丽雄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00元,由原告黄丽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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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3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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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5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何玉珍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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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57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玉珍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何玉珍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88.32元,由原告何玉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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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4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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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6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戴国华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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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61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戴国华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戴国华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75元,由原告戴国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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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5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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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5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李玲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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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59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玲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玲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95元,由原告李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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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6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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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60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张旭茂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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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60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旭茂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旭茂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原告张旭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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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7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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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梁顺成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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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58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顺成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梁顺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5元,由原告梁顺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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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8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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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3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李满霞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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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39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满霞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满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原告李满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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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9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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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4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钟尉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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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41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钟尉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钟尉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11元,由原告钟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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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10

    送达民事判决书——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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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13民初14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江水好 被告- 惠阳梅润工贸公司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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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13民初142号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水好与被告惠阳梅润工贸公司、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13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江水好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原告江水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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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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