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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经汇通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12号906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98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3
    • 送达公告 49

    法律诉讼98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等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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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8执20803号 -

    申请执行人-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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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09-16 2021-09-29
    2

    冯建、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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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4188号之一 民事

    申请执行人-冯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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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9-14 2021-10-08
    3

    徐耀坤、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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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198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徐耀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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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9-08 2021-10-09
    4

    广州华驰明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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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581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华驰明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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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8-27 2021-10-08
    5

    何婉文、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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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1805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何婉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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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8-25 2021-09-28
    6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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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63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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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8-20 2021-09-17
    7

    潘新军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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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3750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潘新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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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7-20 2021-08-18
    8

    洪佩敏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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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424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洪佩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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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7-20 2021-08-18
    9

    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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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420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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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7-20 2021-08-18
    10

    郭应红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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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执3747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郭应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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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1-07-15 2021-08-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3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闽0581执4750号 石狮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8-13 详情
    2 (2021)粤01执469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7-12 详情
    3 (2021)粤0112执8022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6-23 详情
    4 (2021)闽0702执1119号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17 详情
    5 (2021)粤0705执2964号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5-05 详情
    6 (2021)粤0703执2500号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09 详情
    7 (2021)粤0112执3888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08 详情
    8 (2021)粤0704执520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01 详情
    9 (2021)粤01执944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2-07 详情
    10 (2021)粤2071执2101号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2-02 详情

    送达公告4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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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庆 柯宗耀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瑞达 柯宗贵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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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作出(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民事判决书,现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40387362021-09-0215:46:48:0联系人:姚文懿、罗利斌(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联系人:姚文懿、罗利斌电话:830085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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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1
    2

    (2021)粤0112民初2701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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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张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耀 柯宗贵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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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01号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请求判令中经电子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19024《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49424999.95元,名义货价1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4054871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49424999.95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西咸蓝盾公司承担原告支付的公证费2826元、律师服务费85714元;4、请求判令蓝盾股份公司、中经公司、西咸蓝盾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七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承办法官:李娜电话020-83009902书记员:廖茜茹电话020-83009831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黄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政编码:510700540308942021-08-2620:50:30:772(2021)粤0112民初2701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请求,原告,逾期,送达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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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5
    3

    (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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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庆 柯宗耀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瑞达 柯宗贵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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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40091052021-08-0317:45:54:0联系人:姚文懿、罗利斌(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联系人:姚文懿、罗利斌电话:830085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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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4

    (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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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庆 柯宗耀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瑞达 柯宗贵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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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40024482021-07-2716:55:52:489联系人:姚文懿、罗利斌(2020)粤0106民初3514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柯宗耀、柯瑞达: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姚文懿、罗利斌电话:830085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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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7
    5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穗仲案字第1051、105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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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884、885号 -

    当事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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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884、885号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柯宗庆、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瑞达: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穗仲案字第1051、105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们(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强制执行。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884、8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向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支付款项77854530.21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112655元(暂计)。报告财产令内容为:你们(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对你们(单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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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0
    6

    [裁判文书]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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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3民初4676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 林溢芳 被告- 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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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02-08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0)闽0503民初4676号原告林溢芳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溢芳“中经电商-福建”车主生活权益电子卡余额905元;二、被告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务中的271.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林溢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503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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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8
    7

    (2021)粤0105执保61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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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5执保61号 -

    原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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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保61号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61号【原案号(2020)粤0105民初3126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7898662021-02-0815:31:43:170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1)粤0105执保61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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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7
    8

    [裁判文书]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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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3民初4682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 王国钦 被告- 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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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国钦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503民初468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判决内容:一、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国钦“中经电商-福建”车主生活权益电子卡余额4180元;二、被告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务中的125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国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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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3
    9

    [裁判文书]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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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3民初4676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 林溢芳 被告-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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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20)闽0503民初4676号原告林溢芳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溢芳“中经电商-福建”车主生活权益电子卡余额905元;二、被告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务中的271.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林溢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503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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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1
    10

    [裁判文书]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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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3民初4682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原告- 王国钦 被告-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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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国钦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503民初46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国钦“中经电商-福建”车主生活权益电子卡余额4180元;二、被告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务中的125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国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锐特智媒体运营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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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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