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正弦电气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7号厂房五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2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2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博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6民初383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9-04 2020-12-25
    2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捷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湘0104执恢269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0-03-11 2020-03-25
    3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宁市海鑫自动化机电有限公司、倪海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6民初26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9-12-20 2020-06-01
    4

    湖南捷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易振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湘0104执恢26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19-12-04 2020-03-25
    5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捷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湘0104执2528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19-06-27 2019-07-01
    6

    湖南捷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湘01民终93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湖南捷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2-13 2019-01-14
    7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韬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6执25108、2510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8-07-05 2018-12-13
    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捷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易振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湘0104民初31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18-06-11 2018-07-09
    9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王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5执6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8-03-21 2018-12-15
    10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6民初226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7-11-10 2018-02-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306执462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6执46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4621号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2269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46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18-03-22
    2

    (2017)粤0305执631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5执6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煜 郑州煜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5执6314号王煜、郑州煜煌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5民初5093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305执63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17-12-11
    3

    (2017)粤0306执2510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6执251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陶明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6执25108号陶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民初2304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06执251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7-11-15
    4

    (2017)粤0306执2510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6执251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韬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6执25108号上海韬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民初2304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粤0306执251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7-11-1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