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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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鑫恒源汽车座椅套制造有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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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192民初1267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沈阳鑫恒源汽车座椅套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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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1-03-11 |
2 |
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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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06民初324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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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19-11-18 | 2020-03-05 |
3 |
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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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06民初324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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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19-10-09 | 2020-03-05 |
4 |
沈阳鑫恒源汽车座椅套制造有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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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沈阳鑫恒源汽车座椅套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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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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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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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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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上海裴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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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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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3民初3498号 | 票据纠纷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 深圳市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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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23 | 2019-02-1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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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3民初3498号公告送达上诉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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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初3498号 | 票据纠纷 |
当事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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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民初3498号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市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市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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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
2 |
(2018)粤03民初3498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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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初3498号 | 票据纠纷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 深圳市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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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民初3498号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市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市联彩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民初349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为:驳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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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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