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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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荣、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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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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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俊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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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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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奎泉、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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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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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阿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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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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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钟雪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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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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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小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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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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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高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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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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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庄建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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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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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吕双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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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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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潘少斌、何明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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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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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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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缪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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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9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缪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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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9号缪颖: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缪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闽0503民初121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缪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5,001.59元、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公摊水费46.7元、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的公摊电费1,094元,上述各项合计人民币6,142.29元;二、被告缪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的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按月分段累加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缪颖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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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
2 |
[裁判文书]林明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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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20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林明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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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20号林明聪: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林明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闽0503民初122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林明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3793.5元及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的公摊水费49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的公摊电费669.6元,上述各项合计人民币4512.1元;二、被告林明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的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按月分段累加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林明聪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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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
3 |
[裁判文书]杜腾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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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杜腾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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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5号杜腾虹: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杜腾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闽0503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杜腾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11月至2019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10730元及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的公摊水电费2312.4元,上述各项合计人民币13042.4元;二、被告杜腾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的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按月分段累加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元,由被告杜腾虹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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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
4 |
[裁判文书]郑建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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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郑建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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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7号郑建清: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郑建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闽0503民初121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郑建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6,614.8元、2014年1月至2019年11月公摊水费109.2元,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公摊电费1,100.4元,上述各项合计人民币7,824.4元;二、被告郑建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的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按月分段累加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郑建清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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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
5 |
[裁判文书]缪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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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缪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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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8号缪伟: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缪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闽0503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缪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3653元及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公摊水费26.9元、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的公摊电费849.8元,上述各项合计人民币4529.7元;二、被告缪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的违约金,以每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按月分段累加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被告缪伟负担2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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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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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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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龙: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04年8月至2017年6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及违约金合计人民币36636.70元;本案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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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林明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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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20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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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20号林明聪: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林明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3793.5元,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拖欠的水电公摊718.6元,以及违约金1817.4元,合计人民币6329.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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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杜腾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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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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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杜腾虹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03-03(2020)闽0503民初1215号杜腾虹: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杜腾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自2015年11月至2019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10730元,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拖欠的水公摊132.6元,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拖欠的电公摊2179.8元,以及违约金3000元,合计人民币16042.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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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郑建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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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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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郑建清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03-03郑建清: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郑建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自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6614.8元,2014年1月至2019年11月拖欠的水公摊109.2元,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拖欠的电公摊1100.4元,以及违约金2000元,合计人民币9824.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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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缪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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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503民初121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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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缪伟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03-03(2020)闽0503民初1218号缪伟:本院受理原告艾嘉(福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缪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拖欠的物业服务费3653元,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拖欠的水公摊26.9元,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拖欠的电公摊849.8元,以及违约金1842.3元,合计人民币637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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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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