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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成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林村黄金商业街6号2栋2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金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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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12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金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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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06-05 2020-07-09
    2

    深圳市金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东莞市成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龙敦飞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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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139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金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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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8-11-01 2019-12-1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1972执1246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东莞市成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龙敦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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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12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当事人- 东莞市成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粤1972执1246号东莞市成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龙敦飞: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金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责令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18年9-10月的货款33715.22元及利息(暂计至2020年1月为2443.56元)、支付2018年12月-2019年4月的货款255460.10元及利息(暂计至2020年1月为13481.87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至2020年1月为3947.2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4801元;本案执行费4607.73元亦由你们承担,上述款项暂合计为318456.72元。并报告当前及一年以前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2020-01-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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