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今达化学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执22351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 2020-12-22 |
2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品鸿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民初333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2020-11-26 |
3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宜宾特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1502民初691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2020-11-10 | 2020-12-22 |
4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今达化学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民初122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6-22 | 2020-12-08 |
5 |
杭州硅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2099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杭州硅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2-24 | 2020-09-07 |
6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赣1002民初58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19-12-26 |
7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颂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1303执25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2-03 | 2019-12-27 |
8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1002民特3081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11-20 |
9 |
杭州硅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保3315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杭州硅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9-02 | 2019-11-20 |
10 |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惠州市颂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1303民初3366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2018-11-10 | 2019-07-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6执2235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执2235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今达化学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2351号深圳市今达化学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222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23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17 |
2 |
(2020)粤0305执1585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失信)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158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摩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王伏莽 习国强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585号深圳市摩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习国强、王伏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摩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习国强、王伏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585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2020)粤0305执1585号之一限制消费令。该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将被执行人深圳市摩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习国强、王伏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上述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五月十二日联系人:庄紫峰 收起
...
展开
|
2020-05-12 |
3 |
(2020)粤0305执158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158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摩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王伏莽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585号深圳市摩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王伏莽:申请执行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2796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5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2-28 |
4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判决公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四区文明路15巷10号三楼,组织机构代码为06511233-7;法定代表人:曹庆玲):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怡钛积公司”)诉被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翔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1972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8000元;二、被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118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5年2月2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728元、保全费1127元,合计385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怡钛积公司承担108元,被告翔禾公司承担374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16-09-08 |
5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财保公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四区文明路15巷10号三楼,组织机构代码为06511233-7;法定代表人:曹庆玲):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怡钛积公司”)诉被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翔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保全告知书。本院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你名下的财产,你享有复议、提供反担保、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索赔等权利,查封期间,你不得将被查封的财产予以转让、抵押等处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6-05-19 |
6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应诉公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6)粤1972民初1578号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四区文明路15巷10号三楼,组织机构代码为06511233-7):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翔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审限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上诉须知。原告提供了采购单、送货单增值税发票、收款回单、对账单、明细表等证据,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21400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期间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案依法由审判员陈国云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梁筱婷、人民陪审员房嘉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时15分,地点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6-05-18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