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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多鑫

    福建清多鑫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48号花乡明珠B区4号楼2层02店面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龙岩市永定区白雁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清多鑫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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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龙岩市永定区白雁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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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门市锋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清多鑫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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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门市锋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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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连云港福业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福建清多鑫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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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连云港福业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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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江门市锋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清多鑫贸易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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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人-江门市锋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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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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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苏0722民初10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连云港福业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清多鑫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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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福业农资销售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网络公告送达(2022)苏0722民初1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卢长庆联系电话:1396136268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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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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