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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阳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2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长寿村村民委员会、四川向阳房产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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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民终79号 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

    上诉人-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长寿村村民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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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2-24 2021-04-21
    2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花园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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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民终14066号 追偿权纠纷

    上诉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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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05 2020-12-18
    3

    屈华、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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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民终10499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屈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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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04 2020-09-16
    4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四川华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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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执6077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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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0-04-14 2020-05-07
    5

    屈华与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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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民初1009号 劳动争议

    原告-屈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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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0-04-09 2020-08-26
    6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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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执异4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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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0-04-02 2020-06-08
    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成都花园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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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民初5974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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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9-11-10 2020-12-14
    8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四川华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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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民初6878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四川华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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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9-06-28 2019-11-26
    9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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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执1613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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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9-06-18 2019-08-12
    10

    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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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民终17883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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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31 2019-07-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07执6077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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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执607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华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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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华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华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0107执6077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687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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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4
    2

    (2019)川0107执161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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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7执1613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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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执行的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0107执161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7)川0107民初10419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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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2
    3

    (2016)川0107执1668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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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川0107执1668号 -

    当事人- 成都火山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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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执行的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火山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川0107执1668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5)武侯民初字第2853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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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6
    4

    (2016)川0107执4814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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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川0107执481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的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当事人-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被告- 彭生荣 成都市武侯区经典发艺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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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执行的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与彭生荣、成都市武侯区经典发艺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川0107执4814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5)武侯民初字第5398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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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5
    5

    (2017)川0107民初10419号案件原告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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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0107民初1041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被告- 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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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7)川0107民初10419号案件原告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瑞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向原告支付房费欠款总额1530661.05元并支付合同违约金806132.21元,共计2336793.26元;2、请求被告支付自2017年2月底至今所欠金额产生的逾期利息109881.22元(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时间暂计至2017年9月1日,应记计付清为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1楼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7-11-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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