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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达普惠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4层3401室-3419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0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1

    法律诉讼30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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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4执5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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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03 2021-10-09
    2

    陈理杨、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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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4民初11902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陈理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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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9-01
    3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陈妙坤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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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民辖终615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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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9-23
    4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新萍;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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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1003民初427号 名誉权纠纷

    当事人-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张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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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3-30
    5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张宪凤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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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358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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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6-30
    6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奚闽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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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358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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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6-30
    7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杨燕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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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3578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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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6-30
    8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黄称意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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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3579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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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6-30
    9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王倩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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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3580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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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6-30
    10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张剑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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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3578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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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12-31 2021-06-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浩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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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5998号 -

    当事人-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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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执5998号陈浩华: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浩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5998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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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2
    2

    (2020)粤0192民初20987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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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2098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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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0987号李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098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联系电话:020-36690845(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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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3

    (2020)粤0192民初20961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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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209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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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0961号李超: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096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联系电话:020-36690845(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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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5
    4

    (2021)粤0192民初6465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叶翠芳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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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65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叶翠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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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65号叶翠芳: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叶翠芳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1年2月24日,暂计为1564.93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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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5

    (2021)粤0192民初6483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春霞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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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83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吴春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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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83号吴春霞: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春霞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6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8月21日,暂计为53.65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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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6

    (2021)粤0192民初6484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宏涛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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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84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李宏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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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84号李宏涛: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宏涛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0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9月1日,暂计为203.84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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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7

    (2021)粤0192民初6451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可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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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51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可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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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51号王可竹: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可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0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8月2日,暂计为84.16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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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8

    (2021)粤0192民初6486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付婧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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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86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付婧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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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86号付婧丹: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付婧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7月14日,暂计为8.55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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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9

    (2021)粤0192民初6442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志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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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42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李志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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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42号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志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80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8月28日,暂计为305.1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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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10

    (2021)粤0192民初6456号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义国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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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92民初6456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义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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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6456号王义国: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万达普惠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义国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000元。2.被告偿还原告利息、贷款服务费、违约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以全部未还本金为基数,合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1年2月24日,暂计为938.96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https://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十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联系电话:020-36690836(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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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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