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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湾

    深圳中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1326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7民初1326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祥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3261号深圳市华祥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告深圳中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革私、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祥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中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人胡亚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326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后):1、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3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因你两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两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及变更诉求申请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两方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7日14时3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法院联系人:张磊电话:0755-8955239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9-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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