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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科技

    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杭州市转塘街道双流643号(A8、A9、A11、A12)-5F
    • 简介:-
    • 法律诉讼 41
    • 法院公告 10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4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富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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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执异2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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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1-01-12 2021-02-25
    2

    张祖洪与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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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83民初6342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张祖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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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1-02-01
    3

    张冠洋、张祖洪追偿权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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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民辖终379号 追偿权纠纷

    上诉人-张冠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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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12 2020-09-01
    4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与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张冠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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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27民初8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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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人民法院 2020-08-11 2020-12-07
    5

    东阳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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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83执恢892号 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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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4-24
    6

    程佩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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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727执异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程佩庆
    申请执行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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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人民法院 2019-12-17 2020-01-06
    7

    东阳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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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783执异1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东阳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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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9-09-22 2019-12-25
    8

    张祖洪、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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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民再6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张祖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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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6-21 2019-08-14
    9

    东阳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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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783执恢2030号 企业借贷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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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9-06-11 2019-06-20
    10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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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782执55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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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10-10 2020-07-23

    法院公告1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京0102民初22137号 -

    原告- 舒锐 被告- 戴佳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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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2016)冀民申字第906号 -

    再审申请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再审被申请人- 石家庄讯业金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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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3 (2018)闽06破申3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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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99-12-31
    4 (2018)苏1181民初53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万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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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99-12-31
    5 -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黑龙江泰达投资担保集团公司 被告- 王成松 王红玉 王彦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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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6 (2010)临民一终字第618号 -

    原告- 丁连和 被告- 宁永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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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99-12-31
    7 (2017)粤0114民初164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梁朝晖 被告- 黄荔 黄达嘉 曾秀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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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8 (2017)京03民初383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北京恒晟达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王卫东 北京密云建材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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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99-12-31
    9 (2018)云0621民初69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李永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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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99-12-31
    10 -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 孙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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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浙0783执1905号 东阳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05 详情
    2 (2020)浙0727执954号 磐安县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10-13 详情
    3 (2018)浙0782执5580号 义乌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09 详情
    4 (2017)浙0782执7967号 义乌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8-17 详情
    5 (2016)浙0783执7962号 东阳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12-12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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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83执1905号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长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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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83执1905号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杭州长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3执19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表。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被执行人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张祖洪代偿款530万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在被执行人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对本通知书第一项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各自承担七分之一的清偿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4)被执行人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9234元,被执行人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各自对其承担七分之一清偿责任的相应部分受理费负连带责任。(5)被执行人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53900元,被执行人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各自对其承担七分之一清偿责任的相应部分受理费负连带责任。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报告财产令载明:在本公告送达后七日内,应当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通知。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444)卢莹(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451)周伟锋(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469)张冠洋(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477)程响萍(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485)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493)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38501)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地址:东阳市横店镇明清宫街158号邮编:322118联系人:许法官联系电话:86586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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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5
    2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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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83民初6342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张祖洪 被告- 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卢莹 周伟锋 张冠洋 程响萍 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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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83民初6342号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祖洪诉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浙0783民初634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祖洪代偿款53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2020年3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在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各自承担七分之一的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张祖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234元,由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被告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各自对其承担七分之一清偿责任的相应部分受理费负连带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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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3
    3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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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83民初6342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张祖洪 被告- 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卢莹 周伟锋 张冠洋 程响萍 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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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祖洪诉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783民初6342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称要求:一、判决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代偿款5300000元及利息损失47751.53元(利息以53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判决被告卢莹、周伟锋、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各承担七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三、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6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李凌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黎伟、包慧萍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23日11时00分在本院横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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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1
    4

    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公告(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普源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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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27民初8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被告- 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 张冠洋 程响萍 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东阳市和美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周伟锋 卢莹 浙江普源控股有限公司 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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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727民初812号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镇新兴路8号。法定代表人:周茂智):浙江普源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兴平西路260号。法定代表人:周茂智):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马山前万杨。法定代表人:周茂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与被告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张冠洋、程响萍、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东阳市和美家园置业有限公司、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周伟锋、卢莹、浙江普源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8794450.00元,利息1895485.32元(其中挂息1222182.23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6月9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2、被告浙江希望科技有限公司、东阳市和美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张冠洋、程响萍、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东阳市普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源控股有限公司、周伟锋、卢莹对被告东阳希望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14时1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三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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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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