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二十冶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1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21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安徽国豪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3财保83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安徽国豪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10-08
    2

    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3财保84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10-08
    3

    大连太平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辽0281民初40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大连太平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021-09-23 2021-10-14
    4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3财保76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9-16 2021-10-08
    5

    李忠厚与宋滨、宋佳羽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2民终6687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上诉人-李忠厚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08 2021-10-08
    6

    合肥华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3财保73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合肥华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9-08 2021-09-30
    7

    梁剑明与上海承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3民初2029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梁剑明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9-08 2021-09-30
    8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与洋浦西部钢铁有限公司、洋浦财务管理总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2执异13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08 2021-09-22
    9

    涡阳县万佛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1)皖1621执30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涡阳县万佛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涡阳县人民法院 2021-09-01 2021-09-18
    10

    建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3财保69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建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1-08-26 2021-09-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643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643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6432号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11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64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0-11-09
    2

    (2019)琼0107执恢228号 收起

    ... 展开
    (2019)琼0107执恢228号 -

    当事人-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锦江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琼0107执恢228号海南锦江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关于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因你拒收本案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07执恢228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42451.07元及利息(待算);二、向申请执行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执行费9824.51元。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2019-04-03
    3

    庭前材料 收起

    ... 展开
    (2017)川01民初349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张凯恒 付蓉 被告-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摩尔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付蓉,张凯恒与被告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摩尔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3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13:30分在本院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7-11-29
    4

    (2016)浙0304民初291号 收起

    ... 展开
    (2016)浙0304民初2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孔德福 被告-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孙环水 收起

    ... 展开

    孙环水:本院受理原告孔德福与被告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孙环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304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6-05-03
    5

    (2015)温洞商初字第691号 收起

    ... 展开
    (2015)温洞商初字第6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温州万年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万年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万年混凝土有限公司、温州万年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现定于2016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中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郭灵燕、苏菊香和张孚世组成。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15日,逾期将依法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6-01-22
    6

    (2016)浙0304民初291号 收起

    ... 展开
    (2016)浙0304民初2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孔德福 被告-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孙环水 收起

    ... 展开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孙环水:本院受理原告孔德福与被告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孙环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6-01-2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