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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府银行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219号附1-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647
    • 法院公告 4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8

    法律诉讼64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周庭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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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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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2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张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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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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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3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赵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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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2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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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4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杨忠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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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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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5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田春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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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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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6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柳文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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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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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7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赵韶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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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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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2 2021-08-02
    8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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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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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1 2021-08-02
    9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曹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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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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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1 2021-08-02
    10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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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7101民初8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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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2021-07-21 2021-08-02

    法院公告4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5)成民初字第2868号 票据纠纷

    原告-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黄涛 陈晓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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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G10 2018-06-26
    2 -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被成都鼎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堂三星建筑有限公司 汤昌发 黄艳 成都市双剑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雪娇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顾德和票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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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G28 2018-05-06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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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18-03-13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何须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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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44 2018-03-13
    5 (2016)川民初1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成都市南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天羿商贸有限公司 黄国忠 李林 袁昌林 周庆 蔡润 攀枝花市瀚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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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G42 2018-01-11
    6 (2016)川0105民初8498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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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18-01-02
    7 (2016)川0105民初8498号 -

    原告- 袁天军 被告- 成都雅新鞋业有限公司 吴聪贵 贺凤琪 吴明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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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26 2018-01-02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川民终号黄丽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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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G89 2017-12-17
    9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郭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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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G28 2017-12-12
    10 (2017)川民申366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再审申请人-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再审被申请人- 成都市金堂三星建筑有限公司 成都鼎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市双剑鞋业有限公司 成都雪娇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顾德和 汤昌发 黄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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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石门县人民法院 G07 2017-12-0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川0107执35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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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执3580号 -

    原告- 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当事人- 四川省瀚博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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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有春、姚小容、四川省瀚博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执行覃有春、姚小容、四川省瀚博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35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蜀都公证处(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690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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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2

    (2021)川0107执357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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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执3579号 -

    原告- 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当事人-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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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绍禹、张娟、蒲旭东、杨茜:本院执行的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执行付绍禹、张娟、蒲旭东、杨茜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357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律政公证处(2019)川律公证执字第44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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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3

    (2021)川0107执23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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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执2301号 -

    原告- 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当事人- 成都腾越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女鞋之都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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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女鞋之都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彭军,裴兆红,成都腾越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执行四川女鞋之都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彭军,裴兆红,成都腾越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107执23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704号仲裁裁决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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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8
    4

    评估报告送达公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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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执12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四川中彩包装有限公司 成都鑫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乐其多饮品有限公司 成都川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物流产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华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谢超 谢刚 肖秀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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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执行人四川中彩包装有限公司、成都鑫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乐其多饮品有限公司、成都川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物流产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华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谢超、谢刚、肖秀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案号(2019)川01执1248号】,委托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鑫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6、468号“创世纪广场”1栋28楼1号工业性科研用房(权证号:权2326571,监证:3555758)进行了评估。法院已向你的住所地送达评估报告,因无人签收被退回,故现将川恒通评房字(2019)379号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6、468号“创世纪广场”1栋28楼1号工业性科研用房(权证号:权2326571,监证:3555758)评估总价为:1589.44万元。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收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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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6
    5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江汉支行诉成都方盛建材有限公司、赵敏、彭静、四川众汇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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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0532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杜长锡 马志均 杜志刚 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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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5民初3244号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杜长锡、马志均、杜志刚、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成都方盛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江汉支行借款本金973338.7元,并支付违约金400000元及利息(以垫款本金1973338.70元为基数,从2015年11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2016年5月29日;以垫款本金1173338.7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2016年6月22日;以垫款本金973338.70元为基数,从2016年6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利息、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成都方盛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江汉支行支付律师费4293元;三、驳回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江汉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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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诉郑友志金融借款纠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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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532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杜长锡 马志均 杜志刚 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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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5民初3204号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杜长锡、马志均、杜志刚、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友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贷款本金56773.8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9年1月14日利息3323.5元、罚息43546.08元、复利2404.91元;从2019年1月15日起的罚息、复利计算方式为:罚息以欠付贷款本金56773.88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5日起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利率15.12%上浮50%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复利以应付未付的期内利息3323.5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5日起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利率15.12%上浮50%计算至利息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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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7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杜长锡、马志均、杜志刚、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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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5民初6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杜长锡 马志均 杜志刚 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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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5民初672号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杜长锡、马志均、杜志刚、成都市远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截止2017年12月6日尚欠的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相应利息66150元、罚息1114750元;尚欠的借款本金为2000000元及相应利息151355.56元,罚息695800.06元;尚欠的借款本金为1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756722.61元,罚息3478999.94元,并支付2017年12月7日起分别以未付贷款本金3000000元、2000000元、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人民币资金)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利率上浮50%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二、被告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支付违约金750000元,该违约金及上述第一项的利息、罚息的总额应以年利率24%为限;三、被告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支付律师费33200元;四、若被告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支付义务,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有权在最高余额15018500元范围内就被告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厂房、办公室【腾翔公司所有的位于新津五津镇兴园8路329号4栋、6栋、7栋、8栋1楼的附属设施(权0117362、监证0217019号);位于新津五津镇兴园8路329号3栋1楼的宿舍及厂房、2楼的宿舍(权0117362、监证0217019号);位于新津五津镇兴园8路329号1栋1层的厂房、2栋1层的办公用房、2栋2层的办公用房(权0117296、监证0217020号);位于新津五津镇文武村一组、九龙村四组工业用地(新津国有2007字第0112264号、新津他项2014第194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若被告成都腾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支付义务,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有权在最高余额9330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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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8

    (2018)川01民初2842号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告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刘建、吴国安、吴国新、周小容、周玉红、赵顺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副本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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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民初28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 刘建 吴国安 吴国新 周小容 周玉红 赵顺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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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民初2842号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告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刘建、吴国安、吴国新、周小容、周玉红、赵顺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吴国安、吴国新、周小容、周玉红不服本院(2018)川0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吴国安、吴国新、周小容、和周玉红上诉请求均为:1.依法撤销(2018)川0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作出改判;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承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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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9
    9

    (2019)川0105民初585号原告徐建林诉被告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市仁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汶川县鑫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公证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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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5民初585号 公证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 徐建林 被告- 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市仁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汶川县鑫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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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5民初585号原告徐建林诉被告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市仁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汶川县鑫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公证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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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0
    10

    (2018)川01民初28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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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民初28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 刘建 吴国安 吴国新 周小容 周玉红 赵顺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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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针对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告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刘建、吴国安、吴国新、周小容、周玉红、赵顺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司法送达网发布的(2018)川01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中,存在笔误,应予更正。现将公告第九行“被告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支付违约金1200000元”更正为“被告成都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支付违约金1200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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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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