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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夏出行

    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关上中路63号汇溪大厦B座12楼1211-121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张微微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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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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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黄金文、李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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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黄金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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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张微微与曾德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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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张微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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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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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3民初30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张微微 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 被告- 曾德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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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张微微诉你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就(2020)云0103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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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5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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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3民初30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张微微 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 被告- 曾德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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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张微微诉你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云0103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张微微39264.49元;二、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张微微38150.04元;三、原告张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告保险公司1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因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712元,由被告曾德财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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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1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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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03民初30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张微微 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 被告- 曾德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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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张微微诉你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华夏出行(云南)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在超过交强险保险的116678.05元的70%,即81674.635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一和被告三承担。其中包括:1、医药费46700.05元。2、护理费用20178元。3、误工费39000元。4、后续治疗费4000元。5、交通费500元。6、鉴定费800元。7、营养费4500元。8、精神抚慰金1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1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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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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