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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矿置业

    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3#楼1001-101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曹明亮、晋三一孜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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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申请人-曹明亮
    晋三一孜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皖0202民初10093号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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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02民初10093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王海燕 秦贤松 被告- 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2民初10093号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秦贤松、王海燕与被告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秦贤松、王海燕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所欠租金85683.5元及违约金3598.71元(违约金以租金85683.5元为基数,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时止,暂计算到2021年09月22日,为3598.71元),合计:89282.21元;二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欠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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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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