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鹏荣通

    深圳市鹏荣通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15号新奥林大厦5楼52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鹏荣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主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10民初710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鹏荣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20 2020-12-15
    2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朗山营业部与深圳市鹏荣通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民初641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12-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民初274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274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荣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2747号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鹏荣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274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退还原告2018年6月份的租金113600元和押金106500元,合计220100元。二、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2489.34元;【以2201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息,从2018年7月1日(约定退款之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息(LPR),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11月5日】共计:242589.34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8日10时30分在大浪八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法院联系人:许瀚丹电话:0755-2105077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6-0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