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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达海林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简阳市新市镇模范乡(成空后勤基地)
    • 简介:-
    • 法律诉讼 6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6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等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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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异议人-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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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林国明,刘达顺,田晓玲,欧俊,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富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阳市西部果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阳阳安服装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简阳市蜀楠农牧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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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林国明
    刘达顺
    田晓玲
    欧俊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富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简阳市西部果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简阳阳安服装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简阳市蜀楠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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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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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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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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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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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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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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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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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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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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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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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简阳市人民法院;龚华斌;简阳市西部果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阳阳安服装有限公司;四川富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简阳龙凤饲料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曾文书;龚健;赖玉芝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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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简阳市人民法院
    龚华斌
    简阳市西部果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简阳阳安服装有限公司
    四川富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简阳龙凤饲料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曾文书
    龚健
    赖玉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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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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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简阳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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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简阳市人民法院、周勇、杨后超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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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简阳市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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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川0180民初2052号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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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80民初20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大刚 王运 张和明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森态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杨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 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 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 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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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80民初2052号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杨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450000元,并支付期内利息(以24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5‰的标准,自2015年6月21日起计算至2015年8月6日)及罚息(以24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4996‰的标准,自2015年8月7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对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承担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980元,由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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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7
    2

    (2018)川0180民初2053号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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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80民初20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大刚 王运 张和明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森态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杨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 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 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 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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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80民初2053号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杨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0000元,并支付期内利息(以4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5‰的标准,自2014年9月21日起计算至2015年5月12日)及罚息(以4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4996‰的标准,自2015年5月13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对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承担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130元,由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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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7
    3

    (2018)川0180民初2050号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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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80民初20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大刚 王运 张和明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森态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杨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 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 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 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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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80民初2050号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杨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可卜尔饮业有限公司、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4875000元,并支付期内利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5‰的标准,自2014年9月21日起计算至2015年2月25日)及罚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4996‰的标准,自2015年2月26日起计算至2015年11月4日;以17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4996‰的标准,自2015年11月5日起计算至2015年12月22日;以14875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4996‰的标准,自2015年12月23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对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承担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292元,由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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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7
    4

    (2018)川0180民初2050号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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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80民初20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大刚 王运 张和明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森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杨森乳液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 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 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卜可尔饮业有限公司 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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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80民初2050号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杨森乳液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卜可尔饮业有限公司、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87,500元,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罚息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罚息等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二十六对被告一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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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4
    5

    (2018)川0180民初2052号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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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80民初20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大刚 王运 张和明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森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杨森乳液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 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 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卜可尔饮业有限公司 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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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80民初2052号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杨森乳液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卜可尔饮业有限公司、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45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罚息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罚息等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二十六对被告一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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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4
    6

    (2018)川0180民初2053号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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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180民初20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大刚 王运 张和明 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森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杨森乳液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 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 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卜可尔饮业有限公司 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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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80民初2053号原告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简阳市永和纸业有限公司、资阳市简阳广联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大刚、王运、张和明、四川正东农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森达海林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东湖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杨森乳液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土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五全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香香妹食品有限公司、简阳市瑞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元通玻璃仪器有限公司、四川北研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国发植物油有限公司、四川晶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通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四川省若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卜可尔饮业有限公司、四川简阳新西拉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简阳大哥大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罚息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罚息等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二十六对被告一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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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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