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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祥源

    安徽汇祥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国中部花木城B4-3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界首市恒安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德丰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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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执复1001号 股权转让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裕德丰置业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界首市恒安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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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23
    2

    深圳市裕德丰置业有限公司与王峥、邬明阳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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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皖01民初106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深圳市裕德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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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03 2020-09-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185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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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1854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原告- 深圳市裕德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界首市恒安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汇祥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群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邬明阳 安徽花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铮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1854号王铮、邬明阳、安徽汇祥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群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花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界首市恒安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裕德丰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终84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18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0-04-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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