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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花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贵州省贵州省遵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遵义大道)
    • 简介:-
    • 法律诉讼 32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36
    • 送达公告 9

    法律诉讼32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吴伯均与吴官飞杨登强借款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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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民申423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再审申请人-吴伯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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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4-25
    2

    吴伯均与吴官飞杨登强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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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5民终2154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上诉人-吴伯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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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13 2020-12-25
    3

    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百花昌瑞医药有限公司、遵义市生殖医药研究所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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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民初977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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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0 2020-12-03
    4

    任重远、梁小琴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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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民申5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再审申请人-任重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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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04-21 2020-06-04
    5

    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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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503执20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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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5-28
    6

    梁小琴、莫小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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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民终8448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梁小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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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1-15 2020-12-18
    7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重庆百花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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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民终4180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上诉人-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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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19 2019-12-09
    8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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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执357号 证券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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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9-08-12 2020-10-13
    9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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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执397号 证券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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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9-08-12 2020-10-13
    10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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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执352号 证券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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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9-08-12 2020-10-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36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浙0503执2058号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11 详情
    2 (2018)黔0302执858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2-09 详情
    3 (2018)黔0302执639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22 详情
    4 (2018)黔0302执244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04 详情
    5 (2018)渝0108执409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03 详情
    6 (2017)黔0112执955号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27 详情
    7 (2017)川0116执6513号 双流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9-01 详情
    8 (2017)苏0281执5118号 江阴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8-22 详情
    9 (2017)黔0302执1815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6-27 详情
    10 (2017)黔0302执1814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6-27 详情

    送达公告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08民初1355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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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8民初1355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罗隆建 被告-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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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渝0108民初13558号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罗隆建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08民初1355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罗隆建所欠工资25165.04元、经济补偿金28000元,共计53165.0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承办人:李明刚联系电话:023-65589225。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2月28日上传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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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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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8427号 证券纠纷

    原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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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证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842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二楼2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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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1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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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8426号 证券纠纷

    原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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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证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8426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二楼2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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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1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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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8425号 证券纠纷

    原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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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证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842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二楼2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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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1
    5

    (2017)渝0108民初130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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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8民初1309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黄庆辉 被告-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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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08民初13099号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庆辉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渝0108民初字13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4月28日上传日期:2017年4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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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8
    6

    (2017)渝0108民初1535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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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8民初153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李培华 被告- 贵州百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黄文荣 马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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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08民初15357号贵州百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黄文荣、马静:本院受理李培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31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9月28日上传日期:2017年9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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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8
    7

    (2016)渝0120民初599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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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渝0120民初599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璧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百花苗方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苗王金藤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百花昌瑞医药有限公司 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百花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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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6)渝0120民初5995号贵州苗王金藤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花昌瑞医药有限公司、重庆百花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璧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百花苗方制药有限公司、贵州苗王金藤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花昌瑞医药有限公司、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花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20民初59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重庆市璧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12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4年3月11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2%,并上浮50%计算给付逾期借款利息给原告);被告贵州苗王金藤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花昌瑞医药有限公司、贵州百花苗方制药有限公司、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民事连带清偿责任;原告重庆市璧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红花岗分局办理的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的抵押物,即位于忠庄高新技术园区遵义大道-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3955.78M2对在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重庆市璧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7200元,由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限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立案庭交纳,被告贵州苗王金藤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花昌瑞医药有限公司、贵州百花苗方制药有限公司、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7月31日上传日期:2017年07月3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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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31
    8

    (2016)渝04民初2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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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渝04民初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 被告- 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文荣 张秀平 尹欢欢 贺强飞 杨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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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6)渝04民初25号黄文荣、张秀平、尹欢欢、贺强飞、杨芬: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诉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文荣、张秀平、尹欢欢、贺强飞、杨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4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借款本金2700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为:截止到2016年6月20日止的利息47.004391万元;另从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以本金2300万元按年利率10.8675%计算;从2016年6月29日起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本金2700万元按年利率10.8675%计算罚息);二、被告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从2016年6月21日起至利息付清之日止的复利(每月20日以上一结息月未结清的利息为基数,从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按年利率7.245%计算,从2016年6月29日起至利息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8675%计算复利);三、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用3.8万元;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对被告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即“石柱县房地证2010字第2559号、1877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以及该公司位于石柱县南宾镇城南居委白岩组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以《动产抵押物清单》内容为准)在抵押担保财产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黄文荣、张秀平、尹欢欢、贺强飞、杨芬对前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六、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340元,由被告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黄文荣、张秀平、尹欢欢、贺强飞、杨芬共同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重庆毕兹卡生物医药股份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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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15
    9

    (2017)渝0103民初16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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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3民初16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曹道义 被告-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文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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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年渝0103民初167号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文荣:我院受理原告曹道义诉被告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文荣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年渝0103民初16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定被告支付欠款本金8870000元;2.请求判定被告支付逾期利息1240000元;3.请求判定被告支付逾期利息385845元(以欠款总金887万元为本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自2016年7月29日计至付清为止,暂计至起诉之日);4请求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0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共计10545845元。事实及理由:被告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多次与原告发生经济往来。2016年5月11日,原被告签订《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书》。,双方确认被告欠原告本金为887万元,逾期利息124万元,被告承诺于2016年7月28日前归还100万元,2016年12月28日前偿还477万元,2017年5月28日前偿还434万元,如未按约定按时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则视为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立即支付。原告之后多次与被告进行磋商,处理未付款项事宜,并于2016年8月1日与被告再次确认欠款金额。黄文荣于2016年5月12日向我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如我在向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收借款本息中,请收本金不足700万元部分由黄文蓉全额补足,请收利息不足50%部分,则由黄文荣补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联系人:李弸,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234号,400010电话:023-63695390刊登日期:2017年06月12日上传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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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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